11月末的郑州,很冷,但比天气更冷的,是本为生命庇护所的救助机
构。无论是120急救中心还是救助站,毫无疑问都有救公民于危难的
法定责任,但是,它们面对一个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年轻生命,却都采
取了惊人的冷漠态度,这样的冷漠,让亡者
死不瞑目,让生者心寒。
郑州一处立交桥下,一名农民工死了。有人说是病死的,也有人说是
被冻死的。而在其他农民工看来,他,不该死。“他在桥下躺了20多
天,120来过两次,救助站的人也来过,但看看都走了……”(《河
南商报》12月1日)
在这场冰冷的“救助”里,相关救助人员表现出的麻木,毫无对生
命的敬畏之心,理当被谴责。但是,这起见死不救的悲剧,我们也不
能简单归咎于人性,救助的执行者出了问题,我们得从救助机制上寻
找病根。
事实上,类似这种流浪或无主病人医疗救治无人管的
新闻,已非
第一次出现。虽然国家明文禁止医院见死不救,规定流浪病人要“先
救治、后救助”,但见死不救的现象从未禁绝。
之所以如此,关键就在于资金保障的不力。一个救助站,一年拨
给的医疗救助资金只有10来万,但可能只是救助一个危重病人,这笔
资金就要花光,资金如此吃紧,救助站怎敢随便把流浪病人收进来?
医院为了救治流浪或无主病人,年复一年地垫付医疗费用,在许多大
中型医院,这笔欠账已滚到几百上千万之巨,没有人为这笔费用买单
,医院总做冤大头,见死不救又如何能杜绝?
资金问题不解决,即便在舆论压力下,救助站和
医疗机构不敢不
及时收治街头危重病人。但收进来后,他们完全可以消极救治,这样
的结局,与见死不救何异?
近年来,虽然一些地方加大对流浪病人救治投入,但这些资金仍
远远应付不了现实需求。所以,在地方财政进一步增加投入同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