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普遍把市值管理追溯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管理。实际上国外既无市值管理理论,而且市值管理与价值管理之间的内涵相距甚远。要理解市值管理的本质,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和资本市场的特点,深刻把握市值管理的历史演变和根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值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方向不会走偏,才能根植于中国的资本市场,否则对市值管理的理解都会过于狭隘和肤浅。
首先,市值管理是产权管理、股权管理的发展和深化。
上世纪90年代前,由于全国所有国有企业几乎都是以全民所有制的组织形态存在,因此,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采用的是产权管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股权管理制度得到日益深化。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国有股权实现了流通属性,与流通股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为规范国有股权管理,国资委于2007年陆续出台关于国有股权转让、受让、国有股东行为规范、资产重组、债券发行等一系列股权管理文件,至此,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股权管理政策框架基本成熟。
随后,伴随着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国有资产证券化步伐的加快,国有资产日益向上市公司集中,各级国有经营性资产约50%左右都已经实现证券化。同时,上市公司股东与管理层利益不一致、蓝筹股价值被严重低估、公司治理结构失衡、股价偏离内在价值等问题逐步成为资本市场发展和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的掣肘。2014年“新国九条”明确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综上可见,市值管理与产权管理、股权管理是一脉相承的,是产权管理和股权管理制度的发展和深化。既非西方价值管理理论在我国的发展和延伸,也非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自发形成的。
其次,市值管理是股权管理的更高级的价值形态。
从制度逻辑上,市值管理是产权管理和股权管理的发展和深化,但从表现形态上看,如果把产权管理看作是对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的监管,它实质上属于实物形态范畴;企业改制及上市以后,国有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从产权管理演变为股权管理,相应的资产表现形态也变为股权形态;随着资产证券化水平不断提升,多数资产都集中于上市公司之后,管理制度由股权管理演变为市值管理,股权形态也演变为更高级的价值形态。因此,市值管理是资产管理由实物形态—股权形态—价值形态的不断演进的过程。
资产表现形态的演进导致资产管理方式的变革。产权管理主要是产权登记、交易和退出,流转方式主要是国有企业之间的无偿划转、协议转让,以及各地产权交易所的进场挂牌交易。由于是实物形态,流动性比较弱,交易对价主要以资产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评估值与实际值偏离度较小,因此,主要采取行政化的监管方式,手段简单。作为股权管理对象的股权(份)特别是上市公司股权(份)流动性明显增强,定价原则逐步市场化,交易对价主要以资产评估值和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定价依据,股权管理内容日渐丰富,由产权管理状态下单纯的转让逐步扩展到转让、股东行为管理、资产重组、可转债及其他金融创新工具,原有的行政监管模式也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市场化的环节和领域。作为市值管理制度表现形式的股票,其流动性最强,价格波动性大,对价将逐步以市场化估值为定价依据,随着资本市场工具的不断创新,对上市公司、各类股东都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课程简章:北大私募股权投资与企业上市研修班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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