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年来我国大健康产业相关政策不断出台
2015年以来,我国无论是国家、社会资本还是企业层面,在大健康产业领域都动作频频。在国家层面,2015年以来连续下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几十项政策,从产业目标、重点任务、各细分行业、技术突破等方方面面给予详细规划和意见,并提供财税、资金、人力等各项扶持政策。
从近几年国家层面的大健康产业政策数量可以看出,国家对大健康产业的扶持力度逐年增加。尤其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发布,表明“健康中国”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继互联网之后中国经济的新引擎。整个外界环境为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基础。
2、2019年我国康养行业政策十大热点
刚刚过去的2019年,康养行业也是波澜起伏,从政府行为到企业行为,从资本市场到医养落地,一个个宏伟的画卷在不断描绘。2019年康养产业的政策内容春风不断,放管服、医养结合、个税递延型商业保险、消费机制完善、智慧养老、养老目标基金、卫健委成立等热点持续推出。我国养老产业发展了近5年,政策内容也在框架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逐渐走向多元化、精细化、落地化发展,热度与执行力度双递增。
2019年,国家卫健委成立并设立老年健康司,提供适合全生育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顶层设计,未来老年人健康和医养结合将成为全国老龄工作的重点。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得到调整,由分管卫生领域的国务院副总理担任老龄委主任,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体现了国家对养老工作的重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民政部在养老领域上进一步理清边界,此前职责不清、政策模糊的情形将大为改观。
(1)、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的民营化,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申办的“一站式”服务。
(2)、多项标准出台,推动养老产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从2017年底到2019年,国建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局、卫健委和住建部,先后分布颁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老年食品通则》。2019年颁布实施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概念更加精准,更加适于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也更加适于社区养老、就近服务等灵活性需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发布在即,兼顾监督约束与鼓励引导,将成为今后衡量养老服务质量的标尺。
2019年我国开展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建设,注重分类处置、完善人才支持政策、健全制度规范,从概念主导、规划主导向监管主导转变,更加侧重政策的落地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标准的出台,在养老服务质量方面细化了对服务项目、管理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在老年食品安全方面对其原料、感官和技术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在建筑设计方面废止旧规范的同时对交通、居住环境、服务项目、建筑要求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各项细化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养老设施的标准化推进跨入了新时代,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向标准化迈进。
(3)、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激励地方政策落地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中,对养老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浙江省、重庆市上海市、河南省,分别通过中央预算、年度福利彩票公益基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资金倾斜。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对养老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省市给予中央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遴选相关试点项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倾斜。
(4)、鼓励外资进入,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在鼓励外资进入方面,做出了放宽进入门槛及支持措施方面的规定,要求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通过“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并从知识产品保护、融资渠道、物流成本、出入境便利等方便提供支持。
(5)、医疗切入,推动医养结合向融合发展
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颁布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将统筹整合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服务资源,“构建有序共享、功能合理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作为医养融合深度发展的目标,鼓励在医联体内实现优质护理服务下沉,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举办医务室、护理站等。可预见,2020年前,依托医联体及分级诊疗的构建,我国的医养融合网络将构建完全。
(6)、数字经济带动,智慧养老、产品服务持续推进
2019年的5月、7月和9月,民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卫健委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19年版)》、《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营养试点示范的通知》,通过构建养老工作大数据平台、智慧养老院示范项目等完善多主体参与、资源共享、公平普惠的互联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对智慧养老“先头部队企业和产品给予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的优先支持、优先采购、有限媒体宣传等政策。
(7)、政府积极鼓励“养老+旅游”的创新发展
2019年4月、9月和11月,国家文化和旅游业等相关管理机构,先后颁布了《关于在旅游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提出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林下经济、生态观光旅游、森林康养、养生养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鼓励将旅游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与养老、健康等领域公共服务供给相衔接。
(8)、支付端金融创新不断,增强养老支付能力
从2019年2月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到2019年5月的《关于2019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2019年11月的《养老服务行业信贷政策(2019年制定)》,再到将于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个税法修正案,除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再次提高之外,首批14支养老目标基金陆续上市,养老服务领域信贷业务的发展,老年人基础赡养费、生命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房费用、精神消费支出、必要的保险金等费用可税前扣除等,均从不同层面放宽了养老产业支付端金融渠道。
(9)、多角度提升养老人才服务质量,保障人才供给
2019年3月和9月,人保、民政及教育部先后颁布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方法》和《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养老人才通过考试和评审后,亦可以申请成为高级社工师,并动态调整专业结构,主动布局和建立健全包括养老护理人才在内的专业动态调整和供给机制,提高人才教育与供给质量。
(10)、区域政策创新,前瞻政策脉动
北京、上海作为养老产业发展前沿阵地,其政策创新一直代表着全国性政策脉动。北京在2019年下半年集中出台了多项措施,包括《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等,官方首次认可了养老收费的会员制,并给出相应具体要求,且规定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运营补贴,并对补贴标准进行细化。上海方面,在《关于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设立“养老顾问”,对接供给和需求,以求精准匹配,提高供给质量和精准度,另外长护险实施细则也频出,解决支付能力难题。
培训课程:北大康养产业领军人才研修班
联系人:李老师 1391124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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