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团体型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险种,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保。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老年人旅游险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险种。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鼓励养老服务人员投保职业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
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
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解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
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
培训课程:北大康养产业领军人才研修班
联系人:李老师 13911249815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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