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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四届)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上海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3-08-08 13:24:13  信息来源:   作者:
2013年7月20日,为探讨变革时代下的企业管控之道,更好地推进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进程,由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和华夏时报社主办,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北京大学国家经济法治研究院)联合主办,并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13(第四届)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上海成功举行。
2010年至今,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在今年举办的这一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高端盛会上,近120位理论界与实践界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汇聚一堂,畅所欲言,激荡思想。
 
 
大会开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洪教授主持。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教授,著名财经评论家、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先生,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周仲飞教授分别为大会开幕致辞。
 
叶静漪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在各方的努力和帮助下,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风险论坛的规模、水平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品牌和生命力也不断地增强。叶静漪高度肯定了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对提升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重大意义。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叶静漪也希望,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阶段,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管理应引起更多关注和重视。
水皮先生在致辞中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三个层次上的风险。一是政策风险,二是系统风险,三是上市公司本身的风险。
 
 
周仲飞教授在致辞中提出,中国高校要有国际化视野。上海财经大学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和制度创新,特别是引进了美国的海外院长制度、“常任轨”制度,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和成绩。
 
 
开幕式之后,本次大会共分为主题演讲和主题对话、有奖征文颁奖三个环节。
 
大会主题演讲环节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戴国强教授,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主席、中国证监会第十五届发审委主板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教授先后为大会作主题演讲。
 
 
戴国强教授在题为“全球化之剑vs.货币化之殇”的演讲中,认为在解决中国经济当前困境的措施方面,货币政策已无空间,拉动经济可侧重于依靠积极财政政策。
 
 
李曙光教授在题为“产能过剩、结构调整与资本市场”的演讲中,认为为实现经济结构调整,最重要的是要调整竞争结构。第一,要塑造市场的真正主体,特别是要反对地方政府公司化。第二,要让市场价格机制发挥配置资源作用。第三,改变竞争结构,最重要的是要发展资本市场。
 
 
顾功耘教授在题为“上市公司集团化发展中的小股东保护:案例的角度”的演讲中,通过三个典型案例,透视了上市公司集团化中小股东保护的法律问题,引人思考。
 
 
在主题对话环节,各位专家、学者就“自媒体/网络时代与上市公司危机管理策略”、“信誉危机与上市公司品牌风险管理界限”、“IPO排队与发审委机制、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权力变革”以及“‘行政治理’与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机制重构”等四个主题进行对话。
 
“自媒体/网络时代与上市公司危机管理策略”主题对话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金剑锋副局长主持。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朱亚林先生,北京市律协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晓峰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王文心先生应邀参与对话。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和江苏高级法院民二庭刘建功副庭长担任评议。在这一单元的对话中,专家们认为,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正在成为企业经营面临的一个新风险,也为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带来了一个新的挑战。但须知这种趋势是谁也挡不住的,企业要把对它的恐惧和担忧转化为一种积极的正能量。
 
 
“信誉危机与上市公司品牌风险管理界限”主题对话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主持。中联重科副总裁兼法律顾问孙昌军先生,VIVA无线新传媒总裁王洁明先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评审专家徐永前律师,广药集团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法律部部长许淑文先生应邀参与对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章恒筑庭长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占江副教授担任评议。在这一单元的对话中,专家们认为,不重视品牌管理的企业,注定是没有生命的企业。但是,在法治日益完善的今天,品牌管理、商业模式的运行又处处面临“管控的风险”,本单元围绕有关上市公司品牌风险管理的具体案例,实务界和理论界展开了激烈讨论。
 
 
“IPO排队与发审委机制、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权力变革”主题对话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主持。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峰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宋晓燕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朱晓喆副教授应邀参与对话。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管晓峰教授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缪因知讲师担任评议。 
 
“‘行政治理’与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机制重构”主题对话由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袁杰主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虞政平副院长主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于腾群先生、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陈胜副处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周伦军法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洪教授、《法商研究》编审刘普生先生应邀参与对话。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周林彬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担任评议。在这一单元的对话中,专家们对于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行政治理”的问题各抒己见,观点发生了激烈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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