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合规性”,首先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要有合规的理念,即思想上“不想”违规;其次是学深悟透规则、持续学习,日常工作中高度关注最新文件、政策、监管动态并及时传达给董监高。比如我们将上证报自2019年以来共45期《沪市上市公司监管锐评》汇编成册,下发给“关键少数”学习,收效颇佳;第三是保持与监管老师密切沟通,对于不确定的事项或规则解读等,虚心向老师求教。
信息披露“有效性”则对公司公告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同时也给了那些有远大理想并能将公司价值和主张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文字描述出来、帮助投资者有效决策的公司以脱颖而出的机会。做到“有效性”,一方面要求我们对公司所在行业、公司价值、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前景有深刻理解,并能把这些内容在公告特别是定期报告中呈现出来,另一方面是要了解、洞察投资者所需,回应投资者关切,写投资者愿意读到的、可以为投资者答疑解惑、更好决策的内容。这要求董秘日常要非常注重投资者关系,只有亲力亲为,才能通过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发现和积累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这样撰写公告才有重点,而不是流于形式、千篇一律。
课程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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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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