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其他养老资金来源,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储蓄中的私人养老金能够帮助个人更好地应对长寿风险。从这一角度看,由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构成的养老金储备无疑是居民养老财富储备中的“核心储备”。其他私人储蓄既包含以养老为目标的长期储蓄,也包含以应对其他风险为目标的短期储蓄,因而难以将其视为居民养老财富储备中的“核心储备”。但考虑到由其他金融资产、房屋资产等资产构成的其他私人储蓄是我国居民财富储备的主体,并且也很可能作为个人养老资金的重要来源,因而本文将其定义为居民养老财富储备中的“扩展储备”。就私人转移支付而言,尽管在较长时期内它是我国老年人养老资金的主要来源,但考虑到它不是货币储蓄或实物储蓄,因而我们未将其列入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范围。综上,本文将“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定义为居民用于养老的财富储备,依据政府主导或个人主导,可将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分为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储蓄(由私人养老金和其他私人储蓄构成)两个部分,依据“核心储备”或“扩展储备”,可将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分为养老金财富储备(由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构成)和其他私人储蓄。
课程地址:北京大学康养产业暨特色产业运营高级研修班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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