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对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和制度执行。
第二层,对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要稍微松懈一些,应该允许他们自行拟订财务管理制度,但不能出现与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不一致或相矛盾的条款,各项财务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要由集团公司的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层,对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比较松散一些。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不应该对他们限制具体内容,只需要通过集团公司派到参股公司的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投资、分配等重大决策,掌握分析其财务状况、经济效益和重大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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