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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网: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的比例
发布时间:2017-11-17 15:00:12  信息来源: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各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但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是20%,即,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有很多人还不理解“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的比例”的含义,它是按照: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算出来的(即: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股票股利)(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的相关问答》)。举个栗子:确定总共派发现金分红金额3000万,同时按照公司总股本40000万股,每10股送3股,那么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的计算公式为:3000万/(3000万+40000万/10*3)=20%。

那么再问一个问题:如果本次还有转增,那么转增的数目要加入公式中的分母吗?——因为转增本质上是一种股东权益的账务调整,本身就不是利润分配,所以不需要加入上述公式中的分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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