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资产,构建资金循环
下面以某发行人收购林地使用权为例,阐述发行人是如何通过设立空壳公司、构建资金循环,达到虚增收入、虚增资产的目的。
如上图所示,发行人
第一步是先设立一家空壳公司A,专门用于与村民签订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二步是发行人与村民洽淡好林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第三步由空壳公司A与村民签订林权转让协议,并按约定支付村民转让款;
第四步是空壳公司A与发行人签订林权转让协议,发行人按高价支付转让款;
第五步是空壳公司A将剩余未使用完的林权转让款划转到空壳公司B;
第六步是发行人与空壳公司B签订商品销售协议,空壳公司B将收到的林权转让款转回至发行人。
经过上述过程后,除实际支付村民的林地转让款P外,其余资金19P从发行人以收购无形资产名义转出后,经空壳公司A、B,以销售回款的形式又转回发行人,实现了资金的循环,同时发行人账面虚增了19P的无形资产和19P的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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