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秘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资本运作、股权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关键人”。按照上交所的规定,科创板董秘资格和沪深交易所其他董秘资格互不通用。那么,与其他板块上市公司的董秘相比,科创板上市公司董秘有啥不一样?
科创板上市公司也是A股上市公司。科创板公司董秘除了要具备其他A股上市公司董秘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外,还必须适应科创板的新变化和新要求。
由于科创板的“科创”定位、设置五套上市标准、实行注册制等因素,科创板公司的IPO与原有板块有很大不同。上市后,科创板公司的日常运作与原有板块的公司相比也有很大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只就科创板公司日常运作的新变化以及对董秘的新要求作一些分析和探讨。
除了IPO信息披露有很多的不同外,科创板公司在日常信息披露方面也有不少新的变化。
创科板董秘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判定标准有变化。
增加了市值标准,去掉了净资产标准。对于应当披露的交易,交易的成交金额或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10%以上的,须及时披露;达到50%以上的,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法人发生的除提供担保外的交易,其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的,须及时披露;达到1%以上且超过3000 万元的,还须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不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课程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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