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秘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资本运作、股权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关键人”。按照上交所的规定,科创板董秘资格和沪深交易所其他董秘资格互不通用。那么,与其他板块上市公司的董秘相比,科创板上市公司董秘有啥不一样?
科创板上市公司也是A股上市公司。科创板公司董秘除了要具备其他A股上市公司董秘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外,还必须适应科创板的新变化和新要求。
由于科创板的“科创”定位、设置五套上市标准、实行注册制等因素,科创板公司的IPO与原有板块有很大不同。上市后,科创板公司的日常运作与原有板块的公司相比也有很大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只就科创板公司日常运作的新变化以及对董秘的新要求作一些分析和探讨。
除了IPO信息披露有很多的不同外,科创板公司在日常信息披露方面也有不少新的变化。
创科板董秘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判定标准适度放宽。
科创板除了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20%外,第六个交易日起的异常波动判定标准也适度放宽。
科创板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须发布异常波动公告,而上交所主板为±15%,深交所创业板为±20%。
科创板还新增了严重异常波动公告,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述同向异常波动,或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或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以及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须发布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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